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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想反悔不可能,齐晋楷从口袋里摸出一只纯色玻璃种的手镯直接给人套在手腕上。
  戴好后,跟品鉴上好的藏品般仔细看了看,夸赞道:“好看,就是给我老婆量身定做的。”
  手腕上的冰凉触感,引着梁潇暮将目光往那里瞅。
  这一瞅,人就被吓到了。
  玻璃种纯色手镯,最少也得七位数起步,这他绝对不能收。
  手刚摸上那手镯,就被齐晋楷压住手,“这是我妈给她儿媳妇的见面礼,早就该给你了,是我之前没开窍。”
  那手镯被齐晋楷重新给人戴回手腕上。
  梁潇暮没敢乱动,那胳膊好像不是自己的,木偶都比他灵活。
  “那个心意我收了,这宝贝疙瘩还是还给妈吧,我真心不能收啊。”
  梁潇暮眉头都皱起来,认真的看着齐晋楷。
  齐晋楷被他这畏首畏尾的模样搞得心疼。
  牵着人的手,“暮暮,你别有什么压力,这就是一块破石头,没有什么配不配的上,我的暮暮,值得世间所有美好有价值的事物。”
  梁潇暮有瞬间的愣神,他是这两世以来对他最好的人。
  会时时想着他,把他看得比他自己还重要。
  齐晋楷没有让他再继续想下去,拉着人去沙发上坐下。
  呼哧呼哧的从沙发后面连拖带拽的整出一个箱子。
  打开,里面是一堆房产证、银行卡、车钥匙、珠宝之类的。
  齐晋楷蹲在地上,仰视着梁潇暮,眼睛亮的跟单纯的孩子似的,“暮暮,这是我在南城的所有产业,你先替我保管好不好?”
  他怕人多想,伤自尊心,特意斟酌一番才开口。
  梁潇暮又怎会不明白,齐晋楷在这段关系里,已经足够放下身段,他将人从地上拉起来,也坐到沙发上。
  两人平视着,在这一刻,他们两人是平等的,谁都不必妄自菲薄。
  梁潇暮笑看着人,伸手在人脸上轻捏了捏,“傻瓜。”
  第111章 吃狗粮
  “那暮暮答应傻瓜吗?”
  “答应啊,被傻狼连哄带骗拖回窝里的也跑不了。”梁潇暮捧着人的脑袋,凑近人耳边轻声道:“谢谢,男,朋,友。”
  顺便在人唇上快速啄了一口。
  转身就往门外走,只剩下齐晋楷一个人脸红的快要冒烟了。
  他老婆还真是会撩人。
  梁潇暮出去后,直奔谢宇风的屋子。
  敲了敲门,门从里面打开一道缝儿。
  马上要说出口的话,在看清人的那一刻变了。
  “周总?”
  周珩点了点头。
  “嗯,嫂子,赶紧进来。”
  梁潇暮一进门就瞧见谢宇风戴着耳机正侧躺在沙发上打着游戏。
  茶几上放着剥好的小龙虾跟冰可乐。
  周珩招呼人进来后,径直走到茶几旁,旁若无人的坐到地毯上,戴上一次性手套,给人剥虾壳。
  偶尔往人嘴里塞一两颗虾肉。
  每塞一次,都要哄着人:“啊~,张嘴。”
  梁潇暮快被他俩给创飞了,将头扭向其他地方,【那大哥耳朵里塞猪毛了,根本就听不见】
  对于这件事,梁潇暮可是很有发言权的。
  那次两人喝醉酒后的第二天,谢宇风手里攥着一对耳机,看着梁潇暮。
  “哥,我今天找到一首特别好听的歌,你听听怎么样。”
  梁潇暮当时没有多想,就听首歌的事,还能要他的命吗?
  他自己跟齐晋楷那飞到外太空的调儿都能忍,其他的就真没有什么难的。
  上一秒自信满满,下一刻两只耳朵受到了重创。
  音量开到头的耳机里摇滚乐重金属风格的吊镲声,直接震得梁潇暮灵魂都跟着颤。
  极速的将耳机薅下来,恨恨的摔到地上,还不忘补两脚。
  双手紧紧捂着胸口,哆哆嗦嗦的,“谢宇风,你要是想让我变成聋子,直说就行。不必要我的命,我心脏病要犯了。”
  这动静太特么的吓人。
  谢宇风看着被踩坏的耳机,皱着眉,看向梁潇暮,还是有些不相信,“哥,真的有那么接受不了吗?你是第十一个踩耳机的人了。”
  梁潇暮:“……”
  【那你还真够执着的,十次都没磨灭你分享的心。这不是音乐的问题,是你脑子有毛病的问题!!!】
  【就这个音量,一首歌下来,不聋就烧高香了。你能安安全全的活到现在,恐怕祖宗已经在下面把功德扣光了吧】
  “他们没告诉你为什么这么做吗?”
  “说让我去瞧瞧脑子。”谢宇风老老实实的回道。
  梁潇暮欣慰的点了点头,拉着人,站在窗户边儿,往西北的方向指,“看见那个方向了吗?”
  “嗯,看清了。”
  “你下去,打车,五公里到了后下车,进门,挂号。”
  谢宇风现在也反应过来,耷拉着脑袋,“哥,你也说我脑子有病。”
  “哎,对头。”
  谢宇风:“……”
  脑子里的画面到这里戛然而止,梁潇暮看着眼前这一幕。
  谢宇风连眼神都没分给周珩半分,靠着嗅觉判断,张嘴咀嚼着虾仁。
  下一刻,吸管递到人唇边。
  站在边上的梁潇暮人都麻了。
  【我是什么很贱的人吗?不跟自家男朋友待着,过来吃他俩的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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