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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女继承人 第66节

  “是的,姑姑。”卢克回答了一声,在刚刚看过的书里插上书签,慢吞吞地回到了房子里。
  午餐时库伦先生不在,卢克和姑姑奥德丽小姐、姐姐于娜一起吃饭。期间卢克听姑姑又在谈论附近一户人家要举办舞会了,于娜应该做点儿准备——于娜今年20岁,正是此时公认的结婚最佳年龄。
  “我想你应该做一件新礼服,之前那些都已经在舞会上穿过上了,虽然不是不可以再穿,但……”奥德丽小姐提醒自己的侄女于娜。
  一件礼服穿一次就收起来,再也不穿了,那是最顶层权贵的做派,甚至最顶层的权贵都到不了那个程度。顶层权贵最多就是一年的社交季,一条礼服裙子只出现一次,明年还是可以出现的。
  至于说第二年又有新潮流…呵呵,这年头哪有那么多新潮流?一个潮流能够维持几年几乎没变化,这还是挺常见的。变也是在一些小配件、小细节上变化,比如增加一个网袋,又比如是否用腰带、腰带的宽窄等等。
  “卢克,你今天要出门,是吗?”忽然,奥德丽小姐扭头对卢克说。
  卢克点点头:“是的,姑姑,是和读书俱乐部的一个朋友约定好了见面,一起买几册书。”
  “哦…”奥德丽小姐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不多问了,只是说:“你的钱还够吗?”
  奥德丽小姐很喜欢自己的侄儿,卢克和此时大多数男孩儿不太一样,他总是很安静、很温柔,奥德丽小姐认为他这是更像自己的嫂子…虽然他不想说自己哥哥的坏话,但现实就是这样,她的哥哥库伦先生有的时候实在是太不近人情了。
  他并不酗酒,也不使用暴力,对待女性也没有出格…他只是平等地忽视着所有人,只对他口中的‘科学’狂热。说实在的,奥德丽小姐并不太懂‘科学’上的事儿,她只是眼睁睁地看着哥哥连续两个月不着家,在嫂子去世后,家里两个孩子根本没人管!
  要不是当时于娜也13岁了,算是个大孩子了,他们被仆人卖掉,奥德丽小姐都不意外。也是侄女和侄子的处境让她看不下去,她才最终下定决心来美林堡看顾他们的。
  卢克自己有钱,因为他早早半独立了,去父亲的实验室帮忙也能拿到一些报酬,所以在同龄的普通公学生中真是算有钱的。所以他又点点头,吃完饭休息了几分钟,就乘车出门了——17、8岁的男孩儿了,而且‘读书俱乐部’奥德丽小姐也知道,她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一个事儿。
  做姑姑的并不知道,自己的侄儿要去一起买书的‘俱乐部朋友’是个异性,而且是年轻的异性。
  一男一女单独出门(不算仆人),这在薇薇安上辈子都很容易被人做出特殊的解读,这个时代当然更容易引人遐想。这也是卢克没有详细说给姑姑和姐姐听的原因,他认为只是和朋友一起买书而已…但他也知道别人不会这样想。
  卢克在主祷文大街见到了薇薇安,薇薇安看到卢克,立刻招了招手,跑上前去:“…真感谢你今天来帮忙…你人太好了。”
  市面上还是有一些化学相关的书籍的,只不过薇薇安在这方面没有经验,很容易好坏分不清楚…毕竟是专业书籍,还是得专业人士才能挑出其中的优劣。
  而薇薇安买化学专业书要专业人士指点,首先就想到了‘炼金学会’的成员。但她仔细想想,成员们大多都是平日里有工作的成年人,为了买书做顾问特意约人出来,总觉得有些不合适。
  对卢克就没有这个问题了,他也是正在放假的学生呢!就算暑假也要学习,还要准备申请‘罗齐奥国立大学’的事儿,但总有休息的时候吧?
  所以薇薇安就尝试着给卢克写了信,其实没什么意外的,他回信同意了——此时的礼仪就是这样,所谓‘一位绅士任何时候都不要拒绝一位女性,而所有人都不要拒绝年长者’…和礼兰的社会习气,拒绝人就是很难开口的,男性拒绝女性,年轻人拒绝长者,更是极其罕见。
  当然,这样的礼仪也只是针对有点儿社会地位的人的…有些事古今中外其实没什么不同,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也!礼仪规矩这种东西,本来就只‘束缚’社会上层的体面人而已,‘庶人’算什么,‘禽兽也’,禽兽没有规矩礼仪,人会生气吗?
  呃,不管这其中微妙的阶级现实,至少薇薇安在写信时就能确认卢克·库伦一定会同意了。事实也不出所料,他们约在了这周周四,在主祷文大街见面。大概是出于有一种默契,他们都让马车留在了街口,自己到街上碰面。
  主祷文大街是很有文化气息的书籍、印刷一条街,这里最多的是小偷,因为专注挑书的人很容易忽视自己的口袋,这样就能被小偷得手了。但除此之外,这里更严重的犯罪倒是没听说过,所以陪伴薇薇安出门的男仆也同意了等在街口。
  主要是,平常薇薇安就很喜欢自己一个人呆着,逛书店不要人跟着也不是第一次了,家里的仆人都习以为常,不以为奇怪了。
  走进书店的卢克很有效率,他给薇薇安推荐了几家好书店:“…对,就是这几家书店,他们经常做专业书籍,前年那套备受好评的《百科全书·科技卷》正是他们中的汤普森书屋编撰出版的……”
  薇薇安说自己想买什么样的书,卢克立刻就能不假思索地提出自己的建议,然后迅速地在主祷文大街,几家薇薇安过去不怎么光顾的书店里找到。
  “卢克你对这儿真熟悉啊……”薇薇安摆弄着一本大部头,脱口而出。他们已经买了一些书了,书又是很沉重的东西,所以倒是没有带着跑,而是在书店留下了地址,请书店送到家里去。
  “我只是…经常需要来这儿。”卢克镇定地点了点头。
  薇薇安不意外这个,卢克这样的天才少年,喜欢书籍,喜欢逛主祷文大街是很自然的事——不然还会是因为什么?
  ……
  有了第一次非俱乐部聚会的单独见面后,再见面的事情好像很自然地就发生了。薇薇安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交到了一个难得的好朋友——她当然也有别的朋友,但卢克不太一样,他在薇薇安这里简直完美诠释了什么叫‘良师益友’。
  和他相处自然舒服,一点儿没让薇薇安想起来这个时代异性之间,特别是年轻的异性之间,是没人认为有纯友谊的。那种‘自然’,让她恍惚之间觉得自己不是在200年前的近代社会,而是在现代了。
  而且卢克不愧是‘炼金学会’会员们都交口称赞的天才!薇薇安和他深交之后才发现,这个人科学知识渊博,实验动手能力逆天,看他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做计算什么的,薇薇安真的觉得和别人不一样!
  不同于她这种别人觉得很聪明、很敏锐的孩子,也不同于苏珊那类学校里的优等生,这些都是薇薇安两辈子都见过的,属于是每个学校,甚至每个班都能有那么一两个的‘学霸’。
  而‘卢克·库伦’,大概就是那种传说级的学神——上学的时候会听说市里一中或者某某附中有个家伙,脑子不是人长的,参加各种国际竞赛都能拿一等奖,学校里的功课随便学学就市里第一了,和第二可以拉开不小的差距。
  甚至这种差距都不能体现他们和‘普通人’的不同,人家考接近满分的分数,是因为只能考那么多了,他们则是最高只有满分,所以拉不开分差!
  放在当下这个科学大跃进的时代背景下,‘卢克·库伦’大概就是那种注定会青史留名,成为日后众多学生‘噩梦源泉’‘一生之敌’的科学家。
  说实话,薇薇安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这种程度的天才…一边觉得很奇妙,一边就很‘尊敬’他,虽然他们是同龄人,这样就挺奇怪的。
  薇薇安不知道的是,她觉得卢克很罕见,卢克只会觉得她更罕见——她本来就是见过一面,就很难忘记的那种人。
  他们其实在那次新星花园剧院楼上房间之前,就见过了。他认出她并不是因为其他会员给他写信介绍了这位年轻的女会员,而是一年以前,他们在一次校外写生课上见过。他的朋友罗伯特是她朋友的兄长,他因此也被介绍给了她。
  但她明显不记得了。
  卢克一开始并不觉得‘薇薇安·奥斯汀’有什么特别的,当然,如果以世俗的、大多数人的眼光,他知道她很特别——那次写生课,公学同学们几乎都在看她,那实在是个过于清新的女孩儿了。
  虽然大家总是用‘清新’形容那些年轻的,没有成年女性那么‘矫揉造作’的女孩儿(特别是喜欢用来形容乡下来的、海外回来的女孩儿,觉得她们有别于城市姑娘的青春质朴),但其实真正说得上‘清新’的女孩儿非常少见。
  奥斯汀小姐则像是每一根头发丝都在诠释‘清新’这个词。
  她的皮肤、头发、眼睛,乃至于小小的、淡红色的嘴唇,都太干净了。不是用其他颜色的颜料调和成的丰富色彩,而是原本就是这样…而且她那么轻盈,可以毫不费力地捋平自己被吹乱的头发,不在规定的恰当时机去笑、去说话,也完全不会让人认为她是缺乏教养。
  她身上没有被束缚的痕迹,但又不是那种没接受过教育的人…非要说的话,就是轻盈,太轻盈了,仿佛那些来自外界的规训是一条条的丝带,扎在她的头发上、衣裙上,是闪亮的蝴蝶结装饰,丝毫没有带来束身衣一样的死板和沉重。
  卢克当然知道这样的女孩儿很迷人,非常迷人,那次见面后,罗伯特还念念不忘了几个月呢!
  但似乎也仅此而已了,就像是一幅画,那美吗?迷人吗?美的,迷人的。但和他有什么关系?他并不是一个油画爱好者,对于艺术知之甚少,甚至不太理解那些艺术家、艺术爱好者为什么那样痴迷。
  审美、艺术…它们有什么实际意义吗?卢克还是喜欢科学,因为科学是‘确定性’,是能实实在在改变这个世界的,他喜欢确定性,也喜欢改变——某种意义上来说,奥德丽小姐其实搞错了一件事。
  卢克并不是不像他的父亲,他其实还是很像的。只不过他多少遗传到了来自他母亲的一些特质,而且他还年轻,年轻人没经历过什么事,他们的心肠总是要更柔软一些的。
  直到卢克再次见到‘奥斯汀小姐’,隔着书架的缝隙,静静地看着那张脸,蓝色的眼睛比他见过的任何一种溶液更加绚丽纯净。他几乎是立刻认出了她,这才后知后觉,只是一次无关紧要的写生课,甚至连那节课画了什么他都不记得了,但他还记得她。
  像是被灰尘覆盖的旧物,只要吹开灰尘,便历历如绘。
  “……我最近真的对稀土很感兴趣,尤其是硝酸钇、硝酸镱。”薇薇安略带兴奋地说。而她之所以独独看重硝酸钇和硝酸镱,当然是因为在适合做汽灯灯罩浸泡溶液的稀土元素里,只有这两种才比较有希望。
  这年头,稀土大家族还有不少成员没有被发现呢!能找到硝酸钇和硝酸镱,这两种实验室制取已经相对成熟的,薇薇安已经觉得自己最近运气变好了。而有了硝酸钇和硝酸镱,通过实验试出比较合适的比例,制成溶液,其实就很简单了。
  至于说一盏汽灯其他的部分,那都问题不大,不会比此时时兴的‘马灯’更复杂了。
  “稀土元素我认为很有前途,只是现在利用率不算高,将来就不一定了。”薇薇安随口说道,然后又说:“我现在只想硝酸钇或者硝酸镱能够摆脱实验室制取的水平,至少也要有小作坊的产量……”
  这类问题说起来也很复杂了,有时候甚至不只是化学问题…从实验室,到真正的生产领域,也可以说是‘惊险一跃’了。
  “稀土…硝酸钇、硝酸镱……”卢克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然后就在秋天开学前夕,薇薇安从卢克那儿拿到了硝酸钇的新式制取法,以及一个看上去就很值得一试的生产设计。
  薇薇安双眼放光地看着卢克:这是什么品种的哆啦a梦啊!
  这就是真正的科学天才吗?爱了爱了!
  薇薇安立刻让奥斯汀先生上马尝试那一套,确定可行后,通过奥斯汀先生给了卢克一笔报酬——他们之前并没有谈过这笔委托,再加上朋友的关系,她直接付钱给他,她担心他会拒绝,就让奥斯汀先生来了。
  这样,就是很普通的,科学家靠头脑挣钱了…本来就是应该的,不用不好意思。
  卢克没有矫情,眼睛不眨一下就收下了钱——他虽然可以在父亲或者老师的实验室里蹭一些实验器材,但一些消耗性的材料,特别是其中还有比较贵的,那都是要花钱的,他不可能白拿实验室的。
  之前做实验几乎用完了以前存的钱,奥斯汀先生签的支票正是他需要的。
  而薇薇安这边呢,有了可以量产的硝酸钇,剩下的就是实验出合适的溶液配比了。这活儿随便一个受过相关训练的实验室学徒都能做,但肯定还是有人做的更好更快。不需要太在意成本的奥斯汀先生,就直接找了斯佩罗先生。
  一边等斯佩罗先生的成果,一边快速地搭建起了工厂的构架,确定原材料采购等事。而且这期间,‘宣传工作’其实已经可以做起来了。
  怎么宣传?拿样品去宣传就好了!
  工厂出品现在没有,但实验室制取的硝酸钇,配出一个也能用的溶液是很简单的。薇薇安拿来浸泡、处理一个个小小的麻织小口袋——最后那些小口袋看起来光洁普通,一点儿看不出‘点亮’的样子。
  而除了需要用硝酸钇溶液特殊处理过的纱灯罩,汽灯剩下的部分就比较简单了,玻璃灯罩,煤油喷嘴等都在此时和礼兰王国的工业生产能力内。就算是灯座底,可以打气加压、盛放煤油的那个,对密封性要求较高,在此时也不算是大事了。
  毕竟蒸汽机还要求密封性良好呢,这方面作为发起工业革命的国家,和礼兰王国的工厂对此很有经验,也摸索出了不止一种解法。
  就是小型到可以适应汽灯用的压力表是个问题,有这样的小压力表,比较容易确定一只汽灯有没有问题,使用的时候也方便。但此时的加工能力,压力表要小型化到不比大拇指大多少,还是有点难的。
  工业化早期就是这样,擅长做傻大黑粗的工业品。
  当然,这个问题也不是无解,毕竟这个压力表的用处单一,固定在汽灯底座上,只要能辅助观察这只汽灯内的气压情况就好了。这种情况下,做一个简易版压力表,使其小型化是可以的。
  甚至不要压力表也不是不行,毕竟很多用熟了的人,不看压力表也知道该打多少气。
  不过薇薇安还是坚持要有这个,方便了使用的人是一方面,最重要的还是更安全。
  第88章 红粉世界088
  戈德莱尔太太的舞会上,客人们一经抵达,看到房子里金碧辉煌,仿佛白昼一样,大多已经目瞪口呆。而之所以他们有这种反应,不是因为他们没见识,又或者舞会本身有多奢侈、多难得(虽然那些也确实不错)。
  根本原因是薇薇安放出了一件大杀器,汽灯!
  这个玩意儿是薇薇安上辈子和一个喜欢野营的室友出去玩儿才了解到的,用的是煤油,但亮度却可以比拟电灯——那些最新最好的灯泡或许比不上上,但对比老式灯泡,对比绝大多数移动电灯,它绝对表现惊艳!
  这种汽灯烧的是煤油,发光的重点是那个小小的、浸泡了硝酸钇溶液的麻织物网兜,垂在火光上,仿佛一个小太阳。这个麻织物网兜类似于灯泡里的钨丝,高温烧炙之后就会发亮,亮度远非烛火可以相比!
  这样亮的灯,一个房间里只要点上几盏,流明就完全可以达到后世的房间了。而这对于此时的人,绝对担得起‘亮如白昼’这样的评价。相比之下,造型相似,也是烧煤油的马灯,又或者需要铺设线路才能用上的煤气灯,完全不能比啊!
  戈德莱尔太太的房子里现在每天都用汽灯,客厅里就装到枝形吊灯上,普通的房间就装成壁灯。那种比较小的房间,其实一个就足够亮了,但她往往用两个,以至于来客没有走进这座房子,就先被房子里泄露的灯光折服了。
  大家都是有见识的人,当然知道要亮到这种程度,肯定就不是传统的那些灯了。
  要知道汽灯即使是在二十世纪后期的华夏农村里,也常常被用来点亮农村戏台!这就说明汽灯相比当时农村的老式灯泡,是有优势的,更加亮堂,也不用扯来复杂的电线——那时一个就可以用来点亮戏台,此时小小一个房间就用几个,可想而知有多亮!
  奥斯汀夫人向戈德莱尔太太推荐这种‘汽灯’时,她是一见就喜欢上了。可以说汽灯比煤气灯和马灯都要亮的多,而且也干净卫生不少,还不用像煤气灯那样每次铺设都有可能弄坏墙壁和地板。
  所以见到奥斯汀家先换上这种‘汽灯’后,她立刻下了订单。
  奥斯汀先生没有因为现在是样品时期,就叫价特别贵,又或者一分钱不要,纯为了广告就送给戈德莱尔太太了——现在戈德莱尔太太的舞会上展示的是今年冬天社交季的‘新流行’,奥斯汀先生相信在见到戈德莱尔太太家的舞会后,其他人也会想要一样的。
  总的来说,戈德莱尔太太这儿就既是广告,也是打的一个样儿。
  大家不会明摆着谈钱,但总有各自的办法知道戈德莱尔太太为这次舞会改造房子,装上这些明亮如小太阳的灯,花了多少钱。
  然后觉得能负担的起的人就会尝试联系汽灯厂…怎么会负担不起呢?汽灯不用使用管线,前期投入可比煤气灯低多了。而且烧的还是煤油,这在如今也是相对廉价的燃料了…一口口油井被打开,但石油的消耗方向又很狭窄,煤油当然就便宜了。
  “这是什么灯吗…”戈德莱尔太太的一个闺蜜看向汽灯的眼神都亮了!喃喃自语一会儿,又饱含期待地看向戈德莱尔太太:“这又是什么新发明吗?啊,这可真是一个大发明的时代啊~”
  感觉每天都有让人耳目一新的发明被推出,不知道什么时候为难人的那些难题就消失了。
  “哦,据说叫汽灯,是奥斯汀先生…他建了一个汽灯厂,以后专门供应这种灯。要我说,奥斯汀先生就是那种目光如炬的人,总能推出让人眼前一亮的新商品。如果不是有些人家已经安装煤气灯了,我敢说煤气灯入户的生意都要受到他的影响。”
  为了卖汽灯,奥斯汀先生除了普通地在报纸上发广告外,还有三个办法。一个就是利用‘名人效应’,让戈德莱尔太太这样的社交界明星先用上,其他人看到了当然就会想要效仿。
  第二个是捐了一些汽灯给圣恩大教堂,教堂里做圣事时,按照传统依旧会使用蜡烛。不会因为当下煤气灯盛行,他们就不在圣像下点蜡烛了。不过,‘光明’始终是好东西,奥斯汀先生凭借自己在南波恩教区逐渐积累起来的能量,还是让位于南波恩教区的圣恩大教堂接受了这份捐赠。
  这份捐赠之后被使用在教堂外…这也是教堂坚持传统、对现有技术的‘反抗’,就算接受了捐赠,也不能让它们进入教堂内部——其实奥斯汀先生巴不得如此,那些灯要是在教堂里面,真不一定每个人都看得见!但现在,每一个晚上经过圣恩大教堂的路人,都能看见‘主的荣光’了。
  在圣恩大教堂这样的地标建筑物旁做宣传,效果当然是可想而知的好!已经不止一个人看过教堂外的‘路灯’,直呼神迹了…知道那不过是科学发明的人,则是打听那里可以买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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