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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章 步入正轨

  对,因为我和林浩峰走的是这件吃阴饭的路,所以我们根本就不能去做这种大型生意,否则灾祸,肯定我降临在我和林浩峰的手上。
  酒过三巡之后,这林浩峰提议去潇洒一下,我知道这货喝多了,而这个时候利哥也难得的开心想要去潇洒一下,但是都被我阻止了,麻辣隔壁,喝的路都走不稳,还想去潇洒?
  幸亏这家饭店离我们店子不远,所以我就带着这两货走回了家。而洪文利也自然而然的在我的店子里对付着住了一晚。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洪文利已经走了,峰哥告诉我,洪文利从今天开始就要好好崛起了,因为没有什么理由在让他颓废下去了。
  看着自己的兄弟,慢慢的步入正轨,我也就能安心了。
  今天的店子的顾客还比较多,所以我和林浩峰也主动去帮忙。由于这几天的忙碌,所以很少关注这些日子店子里的生意了,所以我拿起了账本看了一下这段日子的收入,整体来说还是比较可观,这也好,每个月有这么多收入,足以满足我和林浩峰,而且林浩峰又是个富二代,所以根本就不缺钱。
  中午的时候我们都在休息,而这个时候,店子里来了一位客人。
  只见这客人有点慌慌张张的,但是我看到,这位顾客的脸色很差,但是我的第一反应,以为是这小伙子通宵到现在,从网吧出来,但是林浩峰拍了拍的肩膀,递给我一瓶牛眼泪,涂了点牛眼泪之后,我又朝这小伙子看了过去,只见这小伙子身体上的三把火已经灭了两把!这可是将死之人啊,可能林浩峰也看出了不对,所以才将牛眼泪递给我让我看看。
  自从跟林浩峰学了这些本领之后,我对这一行的一些知识,掌握的越来越多,而且这阴阳眼的应用我已经练得炉火纯青了,但是林浩峰告诉我,总有一天,我会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启动身体上自带的阴阳眼的,到那个时候,我才算是一名真正我阴阳先生了。
  观察了一会,那人似乎有点想走,但是又有点不想走的意思,总是在店子门口上徘徊,而我们的服务员都去休息了,所以这个时候,只有我主动去招待他了。
  “嘿,小哥,怎么回事啊,进来喝杯咖啡啊?”我拍了拍那人的肩膀,此时的他是背对着我。
  他转了下身子,然后看了我一眼道:“好,那就来一杯咖啡吧。”随后就找了个角落坐着等待着林浩峰给他调的咖啡,而趁这位工夫,我发现他的手指头一直在敲击着桌子,似乎很紧张的样子。
  而我将咖啡端过去之后,替给了他一根烟说道:“嘿兄弟,抽根烟吧,还有看你的样子很紧张,你这是怎么回事啊?”我说道。
  此时的林浩峰,也在我旁边做了下来,而那人也毫不客气的接过了我的气,迅速的给自己点上了一根烟,然后猛吸一口,吐出长长的烟雾,才对我说道:“你们两位是这里的老板吗?听说你们这店子,可以帮助别人消灾解难,对吗?”
  “是的,大兄弟,我们两位就是这店子里的老板,而这个店子的一些灵异业务,都是我们负责去解决,所以,你要是有什么情况就告诉我吧。”我说道。
  “地下婚,两位先生,你们知道地下婚吗?”那人说道。
  这男子说的地下婚,这个我是了解的,是为死去的人找到合适的配偶。
  听到这小伙子说地下婚,我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实不相瞒兄弟,其实你一来我们店子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了你,身上的阴气太重,而是还有将死的征兆,再加上你说的地下婚,所以你定了地下婚?”我问道。
  只见那个人点了点头,然后说道:“其实,我就是之前被自己的妻子给缠上了,你们也知道,我这个妻子并不是活人,所以我跟她在一起那么久了,身体也是越来越不如从前了。”
  “当然啊,你经常跟一个阴灵在一起,所以阳气都会慢慢的消耗干净了,如果你能相处的好还说,要是相处的不好,那么很快你就会被他带走。”
  小伙子跟我们说道,他叫李峰,这李峰2009那年刚上初中,那个时候他的家住在偏僻的乡下。而他的中学又住在镇上,所以离村子有十来里的路程,所以这李峰一般都是骑着小自行车去上学。
  李峰告诉我,他们但是通往镇上只有两条路,一条大路刚铺水泥不久,一路走转几个岔口就能到镇上。还有一条小路坑坑洼洼,七拐八绕,要经过树林,田埂,山脚,别处的村子才能去镇上,虽然麻烦,但是路程要比大路少一小半。
  那个时候他们学校早上7点钟准时开始早自习,我一般要6点左右起床,然后赶到镇上,吃点早点,开始早自习。
  我们也知道的,那年的冬天寒彻入骨,昼短夜长,就是到了7点,天色还是灰蒙蒙一片,6点左右,外头的光景跟半夜差不多。好在乡下车上人少,天黑点不要紧,李峰骑着小自行车顺着一溜儿灰白色的水泥路就是了,时间长了眼睛也就适应了。
  到了临近寒假的时候,天冷得更厉害,早晨的水泥路上尽是鱼鳞般的冰花。自行车骑着骑着就打滑,我便干脆走路上学。
  一天早晨,这李峰先离开了村子,然后沿着一段铁路走,钻过一段黑黝黝的桥洞,然后要绕过一大段的田埂。接着就要穿过一片小树林。小树林里就一条路,大清早根本没人。林里湿气本来就重,所以薄雾蒸腾,分外凄清。再加那天本来就起了大雾,走着走着这李峰就觉得有些迷路了。
  “当时我知道,我这里迷路了,所以摘下书包上的小电筒,照着走,没走两步,踩着一截烂木头,摔了一大跤,爬起来的时候手电筒给摔烂了。正懊恼着,突然听见‘哇’的一声鸟叫,也不知是什么鸟,吓得我撒腿就跑。这一跑不要紧,结果给窜到一处坟堆里去了。”李峰说道。
  根据李峰的回忆,那个时候天色依旧暗得像是大半夜的时候,倒是雾气白茫茫的一片。他寻思着要走出坟堆,这时候突然感觉背后有只手搭在李峰的肩膀上。
  而这李峰也是吓了一跳,这个点,大家都是在熟睡,不应该有人跑到这坟堆里来啊。
  “你在这儿干什么?”有个老人的声音传来,真切得很,李峰转过头,只见一个精瘦的老头站在李峰的身后,穿着一身白花花的破麻布衣服。
  李峰一看,这不正是李峰隔壁的张大爷。这张大爷80多岁,平常深入简出,不太爱与人打交道,却很喜欢李峰。
  这时候,李峰瞧着他,脸蜡黄一片,跟平常精神头差远了。
  “张爷爷,你在这里干嘛?”李峰问道。
  “我?孩子,我当然是来这有事,对了,你怎么在这儿?”他问李峰。
  “不知道,好像是迷路了。”李峰说道。
  “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你快走。”张大爷让李峰快走。
  而李峰正想求他带着自己找路,忽听见树林的不远处传来幽幽的乐队在吹吹打打的声音。是那种业余乐手组成的给别人红白喜事奏乐的乐队。听着这声音特别的欢快,显然是喜事的奏乐。只是这大清早,天都没亮,怎么会有人办什么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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