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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识破假报警

  “老妈,您怎么能让一个保姆随意摆布呢?”小狗子抱怨道。
  老板娘哼了一声,撇撇嘴说:“你别搞忘了,小芳已经不是咱家的保姆了,她是我的女儿,你的妹妹了。”
  小狗子耸耸肩,不屑地说:“什么女儿呀,前面还有个‘干’字呢。”
  “不管干女儿、湿女儿,都是我的女儿。在咱家,小芳排在你前面。”老板娘宣布道。
  “老妈,算了,您又是干儿子,又是干女儿,这个家的财产我也不想要了,明天我就离家出走,去当和尚。”小狗子想威胁老板娘。
  “你敢离开这个家半步,我打断你的腿。你听清了:是真打断你的腿,让你躺在家里半年不能动弹。每天只给你吃一顿饭,饿死你。我这人说话算话,不信,你就离家出走试试看。”小芳气势汹汹地说。
  “小芳,我在这儿表个态:你就是把他打死了,我也只当没看见。反正警察来了,我一问三不知。这是你们兄妹之间的事情,我不插手。”老板娘斜眼瞅着小狗子说。
  “老妈,您胳膊肘往外拐呀,成心想怂恿小芳打残我,打死我。”小狗子愤愤地说。
  “我就是胳膊肘往女儿拐,咋了?你和女儿比,差得远了。以后,你要学好了,我就一碗水端平。”老板娘拿眼睛横着小狗子说。
  “我警告你:别把我的话当耳旁风,真违反了我的约法三章,到那时,就是天王老子求我饶了你,我也不会买帐。”小芳恶狠狠地说。
  “得,我成了劳改犯,成了囚徒,成了奴隶。不行,我要报警。”小狗子说着掏出了手机。
  “你报呀,等警察走了,看我怎么收拾你。有本事你让警察二十四小时保护你,否则,有你好看。”小芳凶巴巴地说。
  小狗子胡乱拨了个号码,说:“警察吗,我生命受到了威胁,请你们马上来保护我…我住在……”
  小狗子打完电话,瞅了小芳一眼,他想看见小芳胆战心惊的模样。
  谁知道,小芳一副满不在乎地神情,说:“你不怕丢脸,一个大男人被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威胁,还好意思报警。等警察来了,看你怎么下台。”
  小狗子说:“警察一来,肯定要拘留你一礼拜。”
  “好呀,我倒想尝尝蹲拘留所的滋味呢,就是不知道那儿能不能吃饱。”小芳笑着问。
  “小芳,你别怕,若真有那一天你把这个孽子打残、打死了,我给你送牢饭,保证让你饿不着。”老板娘承诺道。
  “老妈,没见过象您这么当妈的,竟然怂恿外人对付自己的亲儿子。”小狗子悲愤地说。
  “对,我就是要怂恿小芳收拾你,谁让你不学好的。我说了,只要你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我就一碗水端平。到那时,小芳要是欺负你,我替你出头。”老板娘说。
  “你只要改邪归正,我自然不会收拾你了。我又不是虐待狂,不收拾人就手痒。”小芳放缓了口气,继续说:“你要是聪明人,就老老实实按我的约法三章去做,这样,你少受皮肉之苦,我也少费点打人的力气。”
  “唉!没想到我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竟然栽到了一个小保姆的手里,算我倒霉。”小狗子无奈地说。
  “咦,警察怎么还没来,我都困了。”小芳懒洋洋地说。
  小狗子见吓唬不了小芳,只好怏怏地说:“我没报警,刚才只是虚晃一枪。”
  “你以为我没看出来呀,报警电话是三位数,你刚才按了五下,哼!”小芳对小狗子翻了一个白眼。
  老板娘吃惊地问:“小芳,你连这个细节都注意到了?”
  “是啊,我眼睛可好使了,视力3.0呢。”小芳得意地说。
  “小芳,你心还挺细嘛。”老板娘心想:这个小芳看起来心粗,其实心思很细。看来,找她整治儿子算是找对了。唉!小芳要是能当我儿媳妇就好了。
  小狗子伸了个懒腰,说:“我累了一天,要去睡了。”
  “别忙。你把我的约法三章重复一遍。”小芳突然想考考这个小狗子,看他记没记清楚三条规定。
  “我敢忘吗,忘了,我皮肉要受苦的。”小狗子说。
  “既然没忘,就说一遍。”小芳命令道。
  “一个是每天到面馆上班,二个是有事找你请假,三个是花钱找你要。没错吧?”小狗子回答。
  “嗯,记得很清。不过,光记着只是第一步,关键是要按照这三条去做。我呢,不想收拾你,但是,你要不识相,那我也没办法。”小芳重申道。
  “小芳,我想提一个意见。”小狗子小心翼翼地说。
  “你提吧。”小芳见小狗子表现很乖,也不想太为难他了。
  “你能不能对我好一点,别整天一见我,就板着个脸,这让我看着很不爽。”小狗子说。
  “好,只要你能遵守约法三章,我就对你客气点。”小芳接受了小狗子的意见。
  老板娘现在十分得意,她让小芳做她儿媳妇,虽然暂时没有实现,但却成功地让小芳做了她的干女儿。现在,这个放荡的儿子终于有人管了。
  老板娘想:半年前,幸亏自己慧眼识珠,留下了这个小芳,否则,儿子这辈子就完了,这个家也跟着完了。
  半年前的早晨,老板娘刚来到面馆,一个黑脸膛的姑娘就畏畏缩缩地进来了。
  “你要吃什么?”老板娘问。
  “我不吃什么。”姑娘低着头,好象做了什么坏事。
  “你不吃什么,到面馆来干嘛?”老板娘上下打量着姑娘,好奇地问。
  “我…我想问问:您这儿要人干活吗?”姑娘用乞求的语气问。
  老板娘正好想请一个保姆照顾孙子。不过,她想请一个三、四十岁的保姆,起码有带小孩的经验。而这个姑娘看样子只有二十岁左右,显然没结婚,也没生子,自然也就没有带小孩的经验了。
  “我这儿不要人。”老板娘拒绝道。
  “我…我什么都能干,也能吃苦,您就把我留下吧。”姑娘的腿直发抖,看样子想给老板娘跪下了。
  “你多大?”老板娘见姑娘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不禁产生一丝恻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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